嵊州市民徐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爱车在清洗时也会受“重伤”。洗车店负责人心里同样不爽,他不但没赚到洗车费,还要赔偿客户13万余元。近日,这起因洗车工无证挪车引起的纠纷案
嵊州市民徐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爱车在清洗时也会受“重伤”。洗车店负责人心里同样不爽,他不但没赚到洗车费,还要赔偿客户13万余元。
近日,这起因洗车工无证挪车引起的纠纷案,在嵊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10多次调解后,最终达成协议。
案由
送洗车店后车辆受损
2021年12月5日,徐先生开着一辆宝马车去一家洗车店洗车。像往常一样,车子停放好后他便放心地离开了。可是不久,他接到了洗车店的电话,说洗车工在挪车时不小心把车撞了,而且撞得有点严重。
爱车受损,徐先生立即报警。
造成车辆事故的洗车工没有驾驶证,但因事故并非在道路行驶中发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赔偿事宜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
洗车店负责人表示,他们愿意以二手车的方式买下该车。徐先生不同意这一方案,一则价格很难谈拢,另外车子是妻子的嫁妆,意义不一样,他不想卖。徐先生拨打了嵊州市消保委投诉热线寻求帮助。
很快,这起投诉被分流至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剡湖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工作人员俞鑫具体负责。“这起纠纷案的事实是清楚的,洗车店也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双方就赔偿方案存在较大分歧。”俞鑫说。
洗车店买下该车的方案行不通,洗车店还提出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由洗车店负责维修,并给予徐先生一定的车辆保值费;二是去外地4S店维修,但不给车辆保值费。徐先生不同意,坚持要在本地的4S店维修,并索赔一定的车辆保值费用。
俞鑫组织双方进行了3次“面对面”调解和12次“背靠背”的电话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事故车送往该品牌汽车嵊州本地4S店维修,修理结果以双方验收为准,由洗车店承担修理费用10万余元,同时洗车店赔偿徐先生3万元车辆保值费用。
说法
过错一方需承担损失
提出的合理诉求基本得到了满足,徐先生对这个协商结果表示满意。
俞鑫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处理这起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首先确定了洗车店为过错方。该店雇佣的洗车工无驾驶证挪车直接导致了车主的财产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既然商家有过错,消费者就有权索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40条第3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纠纷的焦点在于维修方案与具体赔偿金额上。俞鑫说,该辆事故车原价高且受损严重,因此维修费用较高,如作为二手车出售会有较大的贬值损失,“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出发,因此徐先生提出的在本地4S店维修且修理费用全部由洗车店承担的诉求也是合理的。”
至于车辆保值费用,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因为车辆出过事故,会有记录,影响它的价值,要求洗车店支付一定的车辆保值费用也是应该的。“但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直到双方都接受为止。”
俞鑫提醒汽车服务行业经营者,汽车作为高端消费产品,且涉及公共安全,开展经营活动时务必制订完善的服务规范,开展专业的岗前培训,保障营业场所内人身、财产的安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