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跃红 徐啸
装滤网、粉刷墙……今年8月31日一早,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的老陈就在自家的小吃店里忙开了。自从上个月月底参加了瓯海区检察院主持的一场公开听证会后,老陈缴清了拖欠的罚款,一边照顾生病的妻子,一面抓紧店内装修,为关门9个多月的小吃店重新开张做准备。
去年8月20日,老陈经营的小吃店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并处罚款1万元。老陈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复议后维持原决定。今年3月7日,行政机关向小吃店送达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经催告,老陈仍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行政机关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及加处罚款各1万元,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收到法院裁定书后,老陈慌了神:“怎么不但要缴纳罚款,还要缴纳加处罚款?”更让他着急的是,此时,他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妻子治病的医疗费也无法支出了。
了解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后,老陈向瓯海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随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多次听取当事人意见,核实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核实老陈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并向行政机关了解减免加处罚款的可能性等。
围绕老陈对加处罚款等行政决定的不解和质疑,为进一步促使老陈与行政机关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7月24日,瓯海区检察院就此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及某律所律师等3名听证员参加了此次公开听证会。
老陈在听证会上直言:“我的违法行为在先,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甘愿接受处罚。被行政处罚后不久,我老婆就被诊断出癌症,我的店在2021年11月份就被迫关门了。因为忙着给老婆治病,我也没来得及缴纳1万元的罚款。虽然因个人原因未收到催告文书需要自负后果,但我仍希望行政机关能考虑我们家的实际经济困难,将加处罚款予以减免。”
“该案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和法院的裁定均无不当,但陈某已认识到错误,并且他的家庭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经过讨论,3名听证员认为老陈的情况符合法定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情形,建议行政机关适当减轻对他的处罚。参加听证会的行政机关委托代表在事先履行相关报备、审批程序后表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最基本的执法原则,纠正违法行为,倒逼当事人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才是根本目的。根据今天听证会上查明的实际情况,老陈确实经济困难,我们同意部分减免当事人的加处罚款。”
随后,老陈与行政机关签署了和解协议。担任听证员的该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郑松青评价说:“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让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得到成功化解。大家一起努力帮助身处困难中的个体经营户纾困解难,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今天的公开听证会为双方提供了平等交流的平台。在当前的大环境下,行政机关的柔性执法将会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情。”主持听证会的瓯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凌总结道。
听证会结束几天后,老陈将罚款和加处部分悉数缴清。此后,老陈专门请人对小吃店的烟道等设施进行整改,又自己动手对小吃店进行装修,小吃店重新开张的日子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