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饮食习惯的改变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奶茶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与追捧,市场上也出现了不少各具特色的奶茶店。
然而,就在5月3号,广东佛山的黎女士叫了“益禾堂”奶茶店外卖,却收获了意外的惊喜——她快喝完的时候发现杯中有异物,打开一看是一块筒状零件!黎女士既愤怒又后怕,她感到十分恶心,于是联系商家决定讨回公道。
商家承认杯中的异物是“出粉口机器”零件,并提出赔款500元。黎女士不接受,觉得这件事事关食品安全,已经严重危害到她的生命健康,绝不能草草赔款了事。
看到黎女士态度强硬,商家开始回避问题拒绝解决,并声称“自己公司有保险,让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同时让黎女士去申诉报警。
黎女士对商家的态度很不满意,觉得他们做事不负责,对自己的产品不用心;同时面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态度不好。
这件事在互联网上被进一步发酵,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这一新闻冲上热搜后,涉事门店“益禾堂”做出了进一步回应:他发布了致歉声明,要求涉事门店立刻闭店,并进行严格整改;同时取消该加盟商加盟资格;宣布积极配合当地监管部门监察;同时开展自我整治,严肃处理相应负责人,加强门店质量监管和审查。
这一反应不能不说迅速,但依旧没有打消顾客的顾虑。“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不是小事,本应该得到严肃对待。为何这家门店非但出现了如此严重的生产事故,还在问题发生后态度不端正,几次三番推卸责任?这究竟是个例,还是存在于人民民生领域的普遍问题?如果消费者在外卖中吃到了异物,能否请求法律惩罚商家?
外卖吃出异物绝不“姑息妥协”,消费者积极依法维权
首先,当外卖中出现异物的时候,消费者要注意及时保存证据,例如拍照、保存证据原物、存放好外卖小票等。以备后期作为凭证。
其次,消费者可以通过起诉、申诉等方法请求赔偿。
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人数众多(10人以上),也可以进行集团诉讼。也就是说,在此案中,黎女士作为小规模事件的受害者,可以在保留相关证据后,单独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针对商家的起诉。
最后,消费者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
如果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以请求三倍赔偿。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适用《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以请求十倍赔偿。根据该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所以说,在黎女士经历的事件中,商家提出500元的赔偿是具有法律依据的,但因为处理问题态度不端正,所以事情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
食品安全问题苗头再现,警惕“三鹿事件”卷土重来
看到这里,相信不少朋友都想起了发生在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甚至不少网友戏称这奶茶可能“有毒”。
2008年中国毒奶制品事故是中国的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事故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被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当时,当大批“大头娃娃”出现后,三鹿集团同样并没有选择承认错误积极赔款补救,反而导致了消极影响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导致30万孩子遭遇毒奶粉的危害,成千上万个家庭遭受巨大的悲痛。
对于企业而言,特别是食品企业,比盈利更重要的是坚守职业道德。对于国家而言,更应该加强质量监管,成为人民餐桌上的“坚固防线”。食品生产商应该防微杜渐,出现问题积极整改,承担责任,服务顾客;国家更应该加大惩罚力度,设立专门惩罚机构,严重威慑不法分子。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问题频出,可能是因为违法成本过低。美国是世界上食品安全体系比较完善、健全的国家。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召回制度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说是美国维护食品安全的三把利剑。其中,惩罚性赔偿对生产和销售危险产品的企业日益发挥出威慑作用。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调查,美国每年大约都会扔掉价值910亿美元的食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过了保质期。
美国历史上也曾有过出售过期食品的商家,结果被举报后受到重罚,而且顾客越来越少,最后只得关门。 所以,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都不敢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以黎女士事件来说,奶茶中喝出了零件,竟然只有500元的赔偿,难怪商家有底气态度恶劣,难怪黎女士拒不接受!
读者朋友们,有没有在外卖中吃出异物呢?